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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税所职责
一、宣传、贯彻国家有关税收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税法和财政法规,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观念。 二、全面、准确掌握市直耕地占用税、契税增减变化情况及因素,及时、足额做好税收催交入库工作。 三、及时编制农税征收库进度月报表,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,反映情况;发现存在问题,主动解决,提出建议和意见。 四、监督检查所辖范围纳税人的会计凭证、帐薄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,掌握纳税情况,查处偷税漏税行为。 五、严格帐、证、票据管理,妥善保管票证和资料文件,对委托代扣契税的票证建立领、支、存、销制度。 六、掌握所辖范围内有关税种的基本情况和计税基本情况和计税基数,直接计算征收税额,填开有关农税票据。 七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,沟通情况,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。 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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